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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济宁市委COVID-19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境内重点地区农民工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外重点领域农民工管理的通知

为落实中央、省市最新部署要求,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境外和境内重点地区(疫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农民工管理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一、拟从境内外重点地区回国的人员,应至少提前3天由本人、亲属、单位或邀请单位等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

第二,各县市应进一步加强对通过航空、陆路、水路等方式来中国的境外人员(包括海员)以及来自中国重点地区人员的跟踪、调查和控制,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通报,并立即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要从家庭到人群有效落实防控措施,构建社区防控网络,确保无人遗漏。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3.海外人员闭环运送到集中隔离点后,将继续实施集中隔离措施7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到达中国其他重点地区后,人员将及时登记并向集中服务(隔离)点报告,尽快完成核酸和血清检测;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积极配合家庭随访、健康监测和体检。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四、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报告和健康检查代码制度,如发现红色代码、黄色代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和属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其他超市、饭店等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杜绝测温“假晃”,严格检查动态卫生规范。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五、接待单位、社区(村)、出租房主等。应按规定及时向境外救助人员、国内重点地区救助人员将相关信息向社区(村)或属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六、如果雇主需要邀请外国人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必须事先向属地总部提出申请,然后才能邀请其帮忙。对不自愿申报、不按规定来(回)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扩散或有严重扩散危险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七、发现境内外重点地区救助人员不申报信息或涉嫌逃避医学隔离观察,欢迎广大市民拨打当地设立的举报电话或12345举报。

特此宣布。

市委19分局肺炎疫情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0年6月2日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摸排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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