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务院同意在中国香港(上海)附近建立一个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备受关注的《中国(上海)临港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已公布。
根据该计划,到2025年,将建立一个相对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体系,建成一批开放程度较高的功能平台,集聚一批世界级企业,区域创新和竞争力将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将大幅跃升。到2035年,将建成具有强大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和定型的体系,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中国深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该计划包括五个部分:总体要求,建立以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各种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将支持新区重点发展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本自由、运输自由和人员自由,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其中,建立以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产业体系包括16项具体措施。
在实施高标准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新区将设立实体围栏区,洋山综合保税区将成为国际公认最具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区标杆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政策和制度。
在实施跨境金融管理体系促进资金收付方面,我们将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内本外币一体化试点,探索新区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支持新区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跨境金融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新区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债券发行、跨境投资并购、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新区企业从境外筹集的资金、合格金融机构从境外筹集的资金以及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独立用于新区内外的商业投资活动。
在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时,对从国外进入实物保护区的货物以及实物保护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施特别税收政策。拓展新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海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区税收政策。对于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空民航等重点领域从事研发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究落实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差额补贴政策。在不造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在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方面,我们将大力提升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拓展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建立全球或地区基金管理中心。加快发展飞机、船舶等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研究所自由贸易区研究所副所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自贸区总体规划是在总结五年来中国自贸区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出台的,开启了中国自贸区改革的新的历史征程。
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开发、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管理权限,并授权新区管理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开展贴近市场的创新业务。新区的一切改革开放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国务院按照法定程序统一授权后实施。
8月6日下午,商务部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王受文在国务院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区将针对国际公认的自由贸易区,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区与海外投资运营便利、货物出入境自由、资本流动便利、交通高度开放、人员往来自由、信息交流快捷,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经济特区,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大战略,更好服务于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布局。
标题: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官宣” 总体方案对标国际竞争力最强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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