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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红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加强和改善农村治理,优化经营环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薛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研究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办法》,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暂行规定(草案)》。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十分艰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调查”的责任制。要细化实际考核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有责必问、有责必严”的常态。要特别重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执法,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加强和改善农村治理实施意见(草案)》。会议强调,要把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压缩职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有效协调农村治理资源,扎扎实实开展扶贫、农村风俗改变、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努力解决农村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满足农民改善生活的需求。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持续深度优化经营环境实施方案(草案)》。会议指出,商业环境是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标杆国家和省一级标准,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优化政府服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企业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深化“一窗口一次到位”改革,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把我市商业环境全面推向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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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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