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消息(记者张帆通讯员刘建)5月15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召开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市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市情况。
济宁市自去年12月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市以来,登记服务点已广泛分布在各地,固定和移动设立了561个服务网点,共登记上市电动自行车153.8万辆。
市民黄女士认为这是对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一种约束,市民的出行秩序更加和谐。
电动自行车牌照分为正式牌照和临时牌照,绿色牌照为正式牌照,白色牌照为临时牌照。如果你申请电动自行车的官方牌照,你需要去每个插座现场办理;如果你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你可以在网点申请,或者留意“济宁车管所”的公共号码,不用出门自己申请牌照。
市交警支队高新区服务大队特勤中队队长孔表示,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直接领取号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并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到现场对车辆和材料进行验证。如果他们符合条件,他们将获得正式执照。如果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电动摩托车以外的电动两轮车将被登记备案。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市始于2019年12月1日,原定于2020年5月31日结束。由于疫情原因,集中登记和挂牌工作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免费处理。
孔告诉记者,从2020年9月1日起,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市和临时号牌的发放将被停止,没有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对于挂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它们必须靠右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如打破信号,随意改变车道,并影响其他车辆通过,他们将被罚款20元至50元。
从2023年1月1日起,过渡期间临时牌照的电动两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在过渡时期,大多数车主可以积极更换和淘汰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方法是用旧自行车替换、折价退货、拆解和报废。(《济宁新闻网》)
标题:9月1日起,挂牌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将给予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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