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新闻网消息(通讯员樊虎)端午节快到了。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顿“四风”,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济宁发布“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第一,重申纪律的红线,坚决做到“十不准”。第一,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二是严禁吃、喝非法公款,提供或接受超标准的公务接待,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三,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利用旅游机会改变官方行程;第四,严禁违反规定进出私人会所,不吃公款吃喝的老板和“一桌饭”;第五,严禁收受礼品、购物卡、红包、电子卡凭证等。违反规定的;第六,严禁在批办婚礼、葬礼、庆典等场所非法设点或借机敛财;第七,严禁私用公共汽车、“私车维修”、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车辆;第八,严禁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反规定的;第九,严禁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和福利;第十,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特产等特殊资源打“人气”结,以官为官,谋取私利。

济宁发布“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二、突出上述比率,紧凑管理党的主要责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和多发期。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管理党和党的主要责任,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有关党纪政纪作为履行党的主要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要积极部署和主动准确运用“四种形式”的监督和纪律,特别是第一种形式,把纪律和规则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地方和地方的责任。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要求。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通知,并从中吸取教训。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两责”,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营造廉洁节假的良好氛围。

济宁发布“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三、加强违纪责任追究,严格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以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决战决胜、扶贫、复工复产、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浮躁作风、消极应对、懒惰政治、懒惰政治、脱离工作实际、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在节日期间,有必要关注非法接收和发送“红包”和购物卡等问题,并通过交叉检查进行突击检查。我们不仅要密切关注老问题,还要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和新表现。对不服从命令、有禁令、违反反风纪律的,要一起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要通报揭露。绝对不允许以“特殊的防疫控制期”为由而采取宽大和通融的态度。要坚持“一案多查”的原则,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断巩固节日期间的高压态势,不断释放严明严明的强烈信号。

济宁发布“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四、坚持整改与建设并举,督促完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保持整顿“四风”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专项调查,加强对“四风”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分析判断,处理好经常性和高难度问题,以及巡视、监督检查和复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综合运用纪检建议、监察建议等。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列出负面清单。

济宁发布“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53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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