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坚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努力打击“露头,严打,绝不手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第六批典型案例现已出版。
1.济宁市杨庆贞私自制酒。根据线索,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首章集镇杨楼村以东的一个酒类加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杨庆珍没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酒类生产加工活动。2020年6月,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了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生产的酒、空桶和包装盒,并罚款5万元。
二是青岛赵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根据监督抽查线索,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赵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赵茜烤鱼片”外包装和包装盒内的合格证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并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行为。2020年4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了一项行政处罚:没收了65箱非法烤鱼片,罚款5.36万元。
3.济南山东觅风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进口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无中文标签。根据线索,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特莱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超市经营生产日期虚假的金啤酒和无中国标签的白酒,执法人员查获了上述产品。2020年4月,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了一项行政处罚:没收了326瓶无中国标签的王啤酒和白葡萄酒,并罚款5.5万元。
四、烟台栖霞翠屏街前杨窝村卫生所未按规定购药。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前羊窝村诊所从栖霞市一家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内科诊所购买中药饮片,该诊所未能提供供应商资格、随附商品清单、发票、进货检验记录等证明文件,涉案总金额为3940.8元。2020年6月,栖霞市市场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9.5元;罚款35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的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督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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