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消息(通讯员吴月瑶)被告人陈某因脑梗死前往山东省济宁市某医院神经外科进行手术。术后出现并发症。经过进一步治疗,他出院了。
(监控视频截图)
半年多以后,陈某再次因肺部感染住院。陈某和他的家人认为第二次住院是由于第一次手术的失误造成的。除了支付500元押金外,他们在病情好转后拒绝出院,并拒绝支付超过27000元的治疗费用。医院强迫他办理出院手续,但陈某继续占用医院床位。在此期间,陈某殴打医务人员5次,咬伤护士并造成轻伤,毁坏医疗药品、治疗车辆、医院门窗等物品4次,多次在医院办公场所当众撒尿,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
医患双方委托济宁医患关系调解委员会和济宁市医学会进行调解和鉴定,双方均认定陈某首例手术不是医疗事故。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滋事罪起诉陈某。考虑到被告陈某是老年人,犯罪时正在患病,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出资人: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标题:济宁一老年人无理“医暴” 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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