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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19号院肺炎疫情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向进入和返回湖北的人员发出了热情的提醒,呼吁广泛宣传和通报,提前对接,优化服务保障。全文如下:

提前3天申报信息!山东发布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温馨提示

在COVID-19肺炎流行期间进入湖北省和从湖北省返回的人的提示

齐鲁热烈欢迎湖北人回家!为了继续巩固全省疫情防控的良好局面,帮助广大离开湖北回到山东的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我想给大家一个温暖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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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旅行前做好准备。离开湖北、进入山东、返回山东的人员在出发前申请《湖北省卫生法》,并主动联系到达目的地的村(社区)和单位,了解到达后的对接服务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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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事先向卢申报信息。进入和返回山东的人员、其亲属和雇主应在抵达前3天向其所在的村庄(社区)报告其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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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途中的人身保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测试,全程佩戴口罩,保护好自己,并及时向乘务员报告途中的异常健康状况。

四、配合健康检查。进入和返回山东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将到各城市的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查,并按程序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证》(代码)。单位应联系“点对点”包机运输人员进行统一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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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交通引导信息。除了“点到点”的包车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到达的人员,其信息将通过湖北省进入和返回山东的人员的专用通道进行核实,并通过目的地工作的特殊类别进行转移。自驾人员应根据提示信息在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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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临时住宿的报告义务。最近从湖北省回到山东省的人员,在住宿和租房时,必须主动到业务单位和接待单位登记,并配合健康检查。因工作和业务原因临时来鲁的,接待单位或宾馆将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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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格追究违法责任。对虚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留史和健康状况,拒绝配合健康检查,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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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携手抗击疫情。请吕氏家族理解、配合和支持那些已经进入并返回鲁的人们,共同建设一个健康的家园!

标题:提前3天申报信息!山东发布自湖北省入鲁返鲁人员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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