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紧张准备,济宁市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单位分类和政策问答已经公示,系统缴费和退费功能已经调试完毕。
目前,济宁市恢复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申请和缴纳。参保单位应于2020年2月至4月3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
对分类结果无异议的参保单位:
2020年3月16日,市政府公布了参保单位分类结果。参保单位对公示的分类结果无异议的,可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中心网站上的社会保险业务申请社会保险费。在2020年4月底之前,从2月到4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
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投保单位:
参保单位如不同意公开分类和分级结果,应在2020年4月申报缴费前申请变更,变更申请应告知并承诺。单位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企业申请减免三保费用承诺书》(盖章签字),社保机构根据单位承诺调整分类政策,无需提供额外材料。
疫情爆发后,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并确定最终的分类结果。如果最终分类结果与参保单位的承诺不一致,社会保险费将根据最终分类结果多退少付。
根据减免税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变。
企业在2月份申报不同支付状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月和2月的社会保障没有申报,也没有支付
企业按原流程申报缴费,市社保中心将根据单位减免类型统一调整参数,无需企业提供任何材料。
2月份已经生成了社保的付款单,但是还没有付款
社保机构将在系统中统一处理生成的单据,并根据单位减免类型统一调整应付金额,使企业能够正常缴费。需要注意的是,打印的付款文件需要返还给社会保障机构。
3月和2月的社会保障已经申报并支付
如果社会保险费已经在2月份缴纳,参保企业可以在3月份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单。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参保单位的减征或免征类型,在2月份退还应减征或免征的社会保险费。如果退款渠道明确,费用将根据其支付渠道直接退款;退款渠道不明确的,参保单位应在提供退款渠道后办理退款。
市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出纳科:2937317
收款部:2937961
基金财务科:2937910
县市参保单位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资料来源:济宁市人民社会)
标题:有减免,有减半!济宁市社保申报缴纳业务已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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