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消息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汉〔2020〕24号)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3月20日,济宁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

今年清明,济宁暂停群体性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

●大规模牺牲扫描暂停●

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集体集中祭祀、集体清扫、集体祭祀、节地生态葬等集体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和现场宣传展示等集体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和其他室内场所。禁止在公墓内烧香、烧钱和燃放鞭炮。

今年清明,济宁暂停群体性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

●倡导群众实施网上祭祀●

积极倡导群众不要去现场祭拜,而要通过网络祭祀的方式来祭拜。有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网上扫墓服务,倡导群众通过网上扫墓悼念和缅怀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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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民提供清扫服务●

群众可以向公墓申请,公墓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擦拭墓碑和献花来扫墓。

●严格执行预约清扫●

预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密度不高,墓地规模不大。在保证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开通预约祭祀和清扫服务。殡仪馆和墓地开放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并建立验证渠道。根据墓葬数量和空室面积等因素,每天的最大人数受到预约的限制,每天每个墓最多不超过3人。采取措施限制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死者亲属人数。停止祭祀和清扫服务的墓地的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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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服务提供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防疫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设立清明节清扫工作专班,落实防控责任和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拥挤踩踏等潜在风险,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户外清扫的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山林等火灾事故的发生。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清明节期间领导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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