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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协助在蒙古有特殊困难的同胞乘坐临时商业航班回国。
经批准,中国将在近期安排临时商业航班前往蒙古,搭载一些在蒙古有特殊困难的同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航班信息
计划出动两架次。第一次飞行暂定在7月21日。它将由中国国际航空空公司运营(航班号和起飞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将直接从乌兰巴托飞往呼和浩特。
*第二趟航班待定。
第二,首次飞行的范围
7月12日18:00前,老、幼、病、残、孕、毕业的国际学生和临时来蒙古的游客在中国驻蒙古大使馆的登记系统中登记。
其他有困难的注册人员,如外籍教师和在蒙古完成工作的企业人员,计划乘第二班飞机返回中国。
第三,首次航班的购票安排
第一趟航班将于7月14日通过短信和电话销售,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2:00。国航客服热线是+861095583(由于蒙古运营商的原因,短信的发送者号码不固定,短信会通知机票可以通过国航应用程序或独家链接发行。来电显示号码可能有各种数字前缀,结尾一般为861095583)。请注意筛选。符合购票条件的海归必须保持手机开放。空航空公司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听两个电话或完成购票,将被视为放弃航班。
海归可通过国航客服热线完成购票付款:
1.通过国航应用或独家链接在线支付和出票。支持方式:支付宝、微信、国内信用卡、海外信用卡(维萨、万事达、jcb)、国航钱包(可绑定国内银行储蓄卡和信用卡)。
2.电话支付。接听+861095583电话并进行电话支付。国内信用卡和国内储蓄卡。
四.*核酸检测安排
根据国内要求,回国人员必须在登机前120小时内进行COVID-19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在中国驻蒙古大使馆的协调下,蒙古指定医院将于7月17日上午9:00在大使馆(乌兰巴托市北京街2号)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范围是那些成功购买了第一张机票的人。
请提前把你的护照和15万图格里克(现金)带到大使馆检查。请服从使馆安排,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会距离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测试结果报告将由大使馆从蒙古测试医院统一接收。如有异常,大使馆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V.飞行要求
1.根据蒙古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证必须在海归出境的有效期内。请仔细检查你的签证信息。如果逾期,请尽快到蒙古移民局办理延期。如因签证过期不能登机,返回人员将承担责任。
2.返回者将从chinggis khaan国际机场登机。请按照使馆通知的时间到机场,带好个人防护,服从安排,有序登机。
3.空航空公司公司有权拒绝下列人员登机:
(1)核酸检测结果不合格;
(2)与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3)登机前体温超过37.3摄氏度;
(4)航空公司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登机的情况。
第六,特别提醒
1.认真考虑回国途中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等风险。如果您决定乘坐航班,请承担健康风险和连带责任。
2.本次临时飞行的组织和协调由中国驻蒙古大使馆承担,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除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电话通知收取的机票费和蒙古的核酸检测费外,没有其他费用。请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3.航班入境口岸将进行严格的检疫。一旦发现任何隐瞒COVID-19肺炎病情和接触史的人,他将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
4.海归入境后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和隔离要求。
感谢您对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工作的理解与合作。
大使馆咨询电话:
00976-99112578(领事保护和援助电话)
00976-70100110(临时航班咨询热线,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和下午14:30-18:30)
中国驻蒙古大使馆
2020年7月13日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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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驻蒙古国大使馆将协助确有困难同胞乘临时航班回国:拟安排2架次,首架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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