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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7月22日电(记者李雅婷)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市场主体住宅(营业用房)登记活动,合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场地资源,自7月20日起,天津市市场主体住宅(营业用房)登记实行独立申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天津市场主体住所实行申报承诺制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申请人应当对申报登记的地址的权属关系、合法使用、安全使用、租赁协议以及地址信息的有效性等事实和规定作出承诺,并对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作出虚假承诺的报关员将受到严厉处罚,并向公众公布,直至其注册被取消。

天津市场主体住所实行申报承诺制

此外,从7月20日起,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天津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提供的网站注册,作为其经营场所。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可以独立使用集中在创业园、工业园区、创业空房、孵化器等场所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主体地址进行集群登记和统一规划管理。

天津市场主体住所实行申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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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津市场主体住所实行申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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