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消息(记者马文阳)6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济宁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主任傅明宪主持会议并讲话。林红玉、于永生、张胜明、李海洋和委员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束“十三五”规划的一年,也是完成“反污染”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算账”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成果导向,坚决克服消极怠工、畏难忧急的思想,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打好这场防治污染的硬仗。
会议要求抓住责任的“面孔”。为全面落实市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县、市党委和政府应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党政一岗两责,齐抓共管,追究失职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出击,尽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管理工作“线”。各专业委员会要紧紧跟随济宁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同时规划、检查和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业务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垂直管理、横向全覆盖的工作体系。要防范风险“点”,密切关注经常出现的问题、缺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加强专项治理,确保万无一失。密切关注pm2.5和优日,开展工业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约束性目标。要密切关注评估断面的水质指标,严格执行省内泗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合理调度大坝,科学调度泗河水资源,确保18个国家控制性评估断面各项指标达标。要狠抓环保检查员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整改计划的要求,全面梳理检查员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要狠抓“四降四增”任务的落实,理顺县市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优化产能布局,统筹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要密切关注潜在环境风险,加强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执法,加强网上和网下检查监督,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和欺诈等违法行为。(《济宁新闻网》)
标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 部署下步生态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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