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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最为关注的内容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准入。
那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审批会带来什么变化呢?
新土地管理法的变化
打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国有土地或原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必须用于非农建设的规定,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为工业和商业用地并依法登记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者以出让或租赁方式移交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丽华:这是《土地管理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取消了集体建设用地多年不能直接进入市场的二元体制,消除了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审批,意味着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准入不再局限于个别试点地区,而是可以全面铺开,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新土地管理法的变化二
第一次明确了哪些公共利益可以使用国家征收权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通过征收将真正的公益性土地从农民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并提供给相关公益事业使用。
新土地管理法的变化三
征地程序有所改进,政府在征地前应与被征地农民协商
新法还改进了土地征用程序,将原来的批准后公告改为批准前公告。只有与农民签订协议后,我们才能申请征地,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必要时组织听证。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如果绝大多数农民不同意补偿计划,他们应该通过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如果群众仍对方案不满意,应适当修改安置补偿方案。这种方式,经法律确认,可以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新土地管理法的变化四
在土地征收补偿方面,新法改变了以年产值的倍数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方法,按照该区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自然资源部法律法规司司长魏丽华:在原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村民住房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从法律上构建了更加完善的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
新土地管理法的第五次修改
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能强制征地
在宅基地方面,新法增加了在原有一套住房基础上居住的家庭的要求,允许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强迫他们退出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的变化六
所有“基本农田”都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2015年8月,浙江省德清县一处闲置的工厂用地以协议方式出售给投资者建造度假酒店,这是国家试点实施后第一个进入市场的集体建设用地。
浙江省德清县一家度假酒店的负责人赵建龙:集体土地证很容易使用。已经抵押,或者是按照国有土地60%抵押和国有土地标准给我的。
在赵建龙所在的德清县,许多企业主在试点过程中通过协议转让获得了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必须首先符合规划并依法登记。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光华:集体管理建设用地入市的核心是符合规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办公室副主任杨鹤庆:即使取得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也要按照原规划用途使用土地。它不会影响我们的土地市场。
标题:大头条!土地管理法修改通过了!集体土地可入市 还有这几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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