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甜又咸的王兴仁正在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经过早期宣传和专项整治,很多人都树立了文明养狗的意识。
但是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依然存在!
济宁市公安局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你认为这只是说说而已?注意!
不带绳子遛狗,不戴有效的狗牌,不立即清理狗粪……这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最终会被罚款。
第一张罚单:不系绳子遛狗被罚款
6月4日上午10时,济宁市公安局台东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文明养犬定期检查时,对未使用狗带将狗带出门外的王女士进行了调查,并将其带至派出所。
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给予王女士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济宁市公安局第一次因不系绳子遛狗而受到处罚。
另一个:不系绳子遛狗被罚款
6月4日19时30分,在云和路与车站西路交叉口的花园附近巡逻时,云和派出所的巡逻人员发现一群人带着两只泰迪狗散步,但没有拴狗。
巡警随后将群众和他们的两只泰迪狗带回了运河警察局。根据《济宁市养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罚款。
当事人接受了处罚,缴纳了200元罚款,并承诺以此作为警示,自觉履行今后约束犬只的义务。
到目前为止,济宁市公安局已经查处了5起不带皮带带狗外出的案件。
为了纠正不文明的养狗行为,警察已经采取了行动!
什么情况会受到惩罚?罚款是多少?
违反下列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在综合管理区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捆绑;
(二)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小型观赏犬离家时应当用链子拴好;遵守交通规则,积极避开行人和车辆;
(三)重点管理区域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得出屋;如确需外出登记、登记、免疫、诊断和治疗等。一、应当将犬只放入犬笼内携带或者为犬只戴上口套和犬链,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4)除出租车外,狗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客运出租汽车时,犬只必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将犬只放入犬笼和袋中;
(5)在乘电梯时,应避开乘电梯的高峰时间,给狗戴上口罩,或将狗放在狗笼或狗袋中。
违反下列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收缴犬只。
不要在居民区的公共区域养狗。
下一步,济宁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养犬管理的日常检查和监督,通过流浪狗整治、文明疏导和行政处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的意识,使全市“文明养犬”的氛围越来越浓。
资料来源:平安新城
标题:@济宁铲屎官 第一张罚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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