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2019年还没有结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请在6月份结算!
根据税法,2019年底后,纳税人需要在2019年结清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收入。处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年度汇缴以预缴税金为基础。如果你要交税,你有义务办理年度汇款。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这样做,税务机关可能会处以罚款,甚至收取滞纳金,这将记录在个人税收抵免档案中。
谁需要做,做什么?
关心权益,让我们互相了解!
不遵守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退税可以免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如果您需要退税,您有权在年度结算后申请退税,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纳税是必须的
如果你要交税,你有义务办理年度汇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于滞纳金,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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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准备
简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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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所有人,这件事6月必须完成 事关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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