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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贾悦婷个人破产的消息已经广为流传。什么是个人破产?你真的不能还债吗?
一、从贾跃亭到个人破产法
最近,关于乐视前总裁贾跃亭的消息又沸沸扬扬了一阵子,但这次,贾跃亭想破产了。2019年10月14日,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宣布,债务人贾跃亭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档案号:19-12220)。根据法院公布的信息,贾跃亭在申请破产保护时提交了破产重整计划。
就在大家都关注贾跃亭的时候,一条关于个人破产法的国内新闻开始出现。今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完成了我国首例具有个人破产实质性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算案件。债务人蔡应对破产企业的214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按1.5%的清算比例承担3.2万余元,使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进入公众视野。
10月16日,在深圳举行的第三届市场化破产国际研讨会上,许多专家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是对无力偿还债务者的一种救济制度,使他们能够继续维持基本生活,化解债务纠纷引发的社会风险,为改善经营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正积极寻求全国人大的支持,制定地方或特区的个人破产条例,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随着个人信用信息等条件的不断完善,一系列制度设计将防止个人破产制度成为老赖逃避债务的渠道。
从贾跃亭宣布个人破产到深圳讨论个人破产制度,什么是个人破产?你为什么要发起个人破产?
第二,什么是个人破产?
我相信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个人破产是一个非常奇怪的说法。毕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有一句话,“还债是理所当然的事。”即使在当前的经济时期,人们也常常不能理解企业的破产制度,更不用说个人破产了,但个人破产制度并不新鲜。
事实上,如果我们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早在古罗马就有个人破产制度的先例,它是在中世纪引入英国的。目前,我们普遍认为个人破产制度始于1978年,美国破产法包括了个人破产。
简单地说,在目前个人破产的意义上,当一个人欠了钱而无力偿还时,法院将宣布他的个人破产,清算和分配他所拥有的财产,并免除实际上无力偿还的债务。让我们以贾悦婷为例。贾悦婷在中国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可以说,他已经完全陷入了债务危机。如果他想开始新的生活,这些旧债会让他喘不过气来。这时,如果贾跃亭选择个人破产,根据美国破产法,法院不会用他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和偿还他的债务。相反,他保留了一定数量的财产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这样清算结束后,贾跃亭就可以得到破产法规定的债务免除,从此可以摆脱旧债,开始新的生活。
因此,对于贾悦婷来说,个人破产制度无疑为他灰暗的未来打开了一扇窗,给他一种无路可走的感觉。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有相对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今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进一步扩大破产制度的市场适应主体。此外,温州、浙江等地试行了个人债务清算机制,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务人的剩余债务,这使得该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个人破产制度的实体功能。
第三,中国为什么要引入个人破产?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参与经济和金融活动。一旦他们参加这些活动,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问题。任何商业活动都不可能输赢,每个人都很难通过成立公司来开展商业活动。如果进行了大量的个人商业活动,他们将不可避免地输赢。一旦企业倒闭,个人可能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在目前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采取无限责任的债务方式,而债权人面对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基本上采取疯狂讨债的方式,有时甚至诉诸暴力讨债来讨债,导致了许多社会不稳定事件。
一旦个人破产了呢?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债务人可以宣布自己的个人破产,然后清算自己的财产,从而获得生存的机会。但是,很多人会说,一旦个人破产制度出现,会不会成为那些老赖欠债不还的人的一种恶意手段呢?欠钱不还的人会无所畏惧吗?
事实上,它不是。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个人破产管理模式。根据这一模式,有非常完善的措施来防止破产欺诈。债务人必须为自己制定一个非常明确的破产重组和偿还计划。只有按照计划进行破产清算,并清偿计划中的全部债务后,个人的其他债务才能免除。此外,在美国制度下,个人申请破产后,所有欠债人的行为都将受到债权人委员会和破产监管人的监督,如果他们发现任何隐瞒或转移财产的行为,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此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负债的人将生活在一种他们的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他们的个人名誉和信用严重丧失的情况下。只要建立了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这些人实际上可以免除某些债务,但事实上他们基本上不可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对中国而言,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对于完善中国经济体制、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是简单的不偿还债务,而是建立一个更完善的债务管理体系,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稳定。
标题:贾跃亭要个人破产?真能欠债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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