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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的垃圾信息、骚扰电话甚至欺诈电话都与非法收集、销售、使用和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有关。
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特别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消费、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专项执法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检查局局长杨宏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474起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款1946.4万元。
根据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目前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出租与销售、装修、教育和培训三个领域,其中涉及房地产出租与销售行业的案件数量和信息数量居首位。
房地产租赁和销售案例数量排名第一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消费和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至9月30日,对房地产租赁与销售、小额贷款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应用运营等存在突出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特别执法行动旨在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向他人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如果消费者明确拒绝,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是非法的。
据统计,运营期内,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474起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54起;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进行了3,536次行政面谈;开展了10,653项宣传活动。
从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出租与销售、装饰与装修、教育与培训等三个方面。共查处违法案件640件,涉及信息313.9万条,罚款1080.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3.4%、85%和55.5%。
其中,房地产租赁和销售行业涉及的案件和信息数量排名第一,调查案件273件,涉及信息153.2万条,罚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检查局二级督察佟波介绍了一个典型案例。2019年1月,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督局通过对该案的梳理和分析,发现浙江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销售某小区时涉嫌泄露和出售业主个人信息。
经调查,该公司未能妥善保存某小区业主的姓名、房号、电话等个人信息,导致该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被其员工获取,并以12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导致该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泄露。2019年5月24日,诸暨市市场监督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突破办案难点创新执法方式
根据通知,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具有多重性和隐蔽性。
这种非法活动相对隐蔽。当非法经营者非法收集和买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他们经常通过便携式存储器、互联网等渠道传输信息,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储在网络磁盘、计算机甚至手机中。杨宏灿表示,在联系消费者时,他们通常会使用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而且基本上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有些人甚至使用修改过的软件来隐藏真实信息,因此消费者很难知道违法者的真实身份。
杨宏灿表示,调查此类案件往往很困难。电子文档很难找到、修复和销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控制现场、获取电子证据和第一时间询问当事人等综合手段来确定相关证据。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关键证据的丢失。此外,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案件往往具有涉人、跨地区的特点,取证相对困难。
尽管查处此类违法案件存在一定困难,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创新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查处了一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了154起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0%。
淄博告诉《全国商报》记者,这些案件有些是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移交的,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有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的工作方法,通过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侦查,符合刑事标准后移交。
比如,佟波说,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特遣队,充分发挥刑事侦查的技术优势,及时获取关键信息,锁定重要证据,成功打击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检察机关,根据检察建议提供线索,查处了一系列涉及装饰等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案件。
通过加强执行环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大大增加了违法违规者的成本,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推动了专项执法行动的继续实施,明显改善了行业秩序和市场环境。唐波说。
标题:专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半年查办上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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