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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共出具了32份评价意见,岗位体系检察官朱对10项评价内容中的28票表示满意,对4票基本满意。”
“陈某法官处理的案件数量为310件,远远超过人均处理的案件数量。”
“在随机阅读了10个案例文件后,专家组认为文件的整体质量是好的,大多数案例能够实现法律程序、适当的证据、正确的适用法律和标准化的文件制作,但有几个案例存在缺陷。”
最近,在江苏省涟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部分法官和检察官以职务制度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绩效评估研究小组对评优对象提出了初步意见。
绩效评估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涟水县人大常委会计划对常委会在任期内任命的所有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2018年,在绩效评估之初,就有人提出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专业性很强,那么人大常委会如何有效开展绩效评估呢?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相关措施,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检察院工作和指定人员履行职责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每年都有20%的实行职务制度的法官和检察官被组织起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与此同时,法律专业人士和内务委员会成员,以及一些公安法中层干部和一线办案人员应邀参加,重点解决专业知识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设计了三个表,从群众的主观意见、办案的客观效果、办案文件的质量等方面,使绩效评估更加细致深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太伟说:“法官和检察官的绩效体现在一组数据中,避免了主观判断,为县人大常委会的绩效评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职务法官和检察官的绩效评估在法院和检察院引起了很大反响。不仅被考评人员根据考评意见认真整改,而且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也大力整改制度性和普遍性方面的意见,真正触动了干部,促进了他们的工作,使人大常委会能够对法院和检察院进行监督。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28日,第18版)
标题:办案好不好 人大评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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