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大坝口村。
刘国星(人民视觉)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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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发现,自2006年该法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明显扩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但是,该法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上下规划衔接、电网跨区域传输、技术研发能力等。
中国是世界上一个可再生能源大国。今年8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吉林、新疆等6个省、自治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自2006年该法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但是,该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协调配合不够、执行不力等。
规划不科学,缺乏有效的衔接
9月2日,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蓝天的映衬下,有序的风扇和光伏板矗立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上,十分壮观。
"你的规划和选址依据是什么?"检查组问道。
“这取决于风和光。通过科学考察,我们收集风的数据,取长补短,有风就有风,没有风就没有光。”公司经理张森回答道。
检查组告诫说:“可再生能源规划应科学全面,尤其应与电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如果规划得不到很好的衔接,就会出现放弃光和电的问题。”
《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计划的编制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我们发现国家和地方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计划没有很好地联系和约束,国家目标没有充分考虑到行业进步和成本降低带来的市场潜力。有些地方的中长期目标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总体目标确定,甚至超出了上级的总体目标,发展布局和速度也与上级的规划不一致。同时,缺乏与电网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一些地方反映,由于缺乏发电、输电和用电的同步规划,电网建设滞后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输电渠道不足,部分输电渠道的容量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可再生能源的出力受阻问题明显。
这个计划是如何制定的?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哪些调整?规划在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视察队每到一处,他们都反复问这些问题。但是,一些被检查的地区和部门回避了规划本身,只谈到消费和补贴拖欠问题。
检查组强调,科学规划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有序健康发展的基础。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可再生能源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相关发展规划(000591,诊断单元),通过科学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有序开发利用。从发电到电网再到消费,协调合作应该是好的。
全国人大代表、检查组成员杨蓉表示,依法规划意味着严格遵循《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如果制定了计划,在向国务院备案之前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法律并不明确。对于没有备案的,如何追究责任,建议在修法时增加相关处罚。”
检查组强调,要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划体系的要求,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约束性,科学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时机,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输送和利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划,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将各级规划衔接起来。
电网建设跟不上,导致电力废弃
风能和光能资源虽然取之不尽,但目前很难全部输出和消耗。这是视察队听到的最集中的问题,也是被视察地区的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上发电,但可再生能源消费市场仍然不足。“电网建设与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不同步,导致发电量有限,一些地方出现了严重的弃电现象。”据检查组称,事实上,这也是由于规划不科学和缺乏有效联系造成的。
检查组来到国家电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疆是一个废弃了风能和光能的地区,从新疆送电的成本非常高,一些地方不愿意接受从其他地方送来的电。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检查组汇报,随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加大,哈密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哈密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新疆可再生能源总量的1/3。但是,由于输送能力不足等因素,可再生能源废弃电量相对较高,影响了新疆可再生能源的消耗率。
在新疆尼勒克县,视察队在视察光伏项目时发现,每个太阳能电池板都高出地面3米,可以在太阳能电池板下种植或养殖。这里有充足的光和热条件,实现了上面发电,下面种田的双赢。目前,年平均发电量超过2100万千瓦时,收入超过1230万元。所有收入资金将用于扶贫。"光伏扶贫产业的发展照亮了我们的扶贫之路."县委书记周立新笑着说道。视察队也充分肯定了这一点。
检查组呼吁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打破省间电力交易壁垒,鼓励市场两端的市场主体直接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目标体系。积极引导和规范电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电网公司应加强输电渠道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的跨区域输电能力。
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仍然薄弱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应列为科技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
9月26日中午,烈日刚刚开始,盐碱地上的光伏电池板是无尽的。这是吉林省白城市30万千瓦光伏领先基地,是国家能源局22个光伏领先基地之一。
“支持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具体方面是什么?”
“提高了发电量和光能转化率,降低了成本。你看,每个光伏板下面都有转换轴承,光伏板可以随着太阳旋转,以确保阳光直射。”基地负责人吕冠成自豪地指着光伏板。“科技进步使我们的成本降低了一半,但效率却提高了20%-30%。”
视察队来到基地的中央控制室。视察队的成员指着电脑显示屏问道:“你能看出哪块光伏板有问题吗?”
“我能看见它。蓝色是预测线,可以预测发电量;绿色是调度线,可以调度发送多少电。一旦发现问题,我们将立即通知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测试。”中央控制室的工作人员熟练地进行了演示。
视察队看到,科学预测、科学调度和科学管理在安全和可控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效率。
然而,检查组也发现,尽管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在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质量、工程技术创新和公共技术体系建设方面仍需加强。一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薄弱,大容量储能技术仍存在技术瓶颈,需要突破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产品;电网接入和运行技术需要快速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技术、智能水平和灵活调节能力需要升级,以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水平;生物质能相关技术有待突破,型煤技术含量不高,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质气化存在技术瓶颈。
检查组指出,要坚持科技创新,推动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按照法律要求,要更加重视科技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促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研究,注重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促进产业应用等。,通过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努力解决影响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补贴金额不足、支付不及时、绿色用电能力不足等。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28日,第18版)
标题:让可再生能源发展更有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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