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幼婷报道,据国有股转让公司称,6月份,共有11起违规行为受到自律,1起违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违反信息披露和规范操作11起,违反股权变更1起。
这11起涉及信息披露和规范操作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6类。一是上市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会计差错;二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没有披露特殊投资条款,存在重大遗漏;三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控制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上市公司未能按要求披露重大诉讼,5%以上的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银行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股票停牌进展;第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其中一个涉及权益变动的违规行为是,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当其一致行动者的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整数倍时,交易并未暂停。
国有股转让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对相关责任主体给予自律性措施和纪律处分。国有股转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标题:新三板发布6月自律监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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