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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翠报道,农业银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旅游城镇信贷业务稳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旅游城镇信贷业务的政策取向,提出了“稳中求进,合理把握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促进旅游城镇信贷业务优质发展”的总体要求。
据了解,农行发布的旅游城镇信贷政策是各金融机构首次出台的支持旅游城镇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将对规范和促进旅游城镇信贷业务的优质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明确了旅游城镇的信贷业务范围和贷款用途。旅游城镇包括国家和省级旅游产业带动型特色城镇、国家体育休闲特色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省级旅游(风情)城镇等。贷款主要用于旅游城镇景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周边住宿项目及相关营运资金需求。
《意见》从客户、项目、区域三个维度明确了信贷支持的重点,为优化旅游城镇信贷业务结构指明了方向。在客户方面,重点支持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开展旅游城镇景区建设;项目方面,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旅游城镇5a级旅游景区建设;在区域层面,我们将重点支持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的旅游城镇建设,距省会城市北京、深圳等特大城市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仅一小时车程。
《意见》结合旅游城镇信贷业务实际,在准入要求、信贷授权政策、贷款期限、产品政策、担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和适应性调整。,并鼓励各级银行满足旅游城镇的需求,积极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意见》还加强了旅游城镇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实施名单管理,坚持合规管理,加强对旅游城镇客户和项目的资金监管和贷后管理。
标题:农行出台支持旅游小镇 信贷业务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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