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景观林、湖、草系统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出台具体措施,全面提高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济宁市将探索和完善耕地保护基层治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耕地占用制”责任制,研究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完善征地程序,调整征地地区综合地价标准,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济宁市将制定《济宁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安珠煤矿等46个绿色矿山,在泗水和邹城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大、中、小绿色矿山完成率分别达到90%、80%和50%。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济宁市将建立完善的森林长度管理、协调、检查和评估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重点山硬隔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测平台,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5‰以下。同时,落实病虫害防治责任,在4月底前完成被感染树木的清理任务。
济宁还将继续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实施湿地总面积控制和严格的湿地使用监管,力争被国际湿地公约提名。在科学保护南四湖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小型和微型湿地建设,全年新建或改造60个小型和微型湿地。
此外,在空土地生态恢复方面,今年济宁将完成7个矿山绿化项目、16个闭坑矿山治理项目、7个蓝天防御矿山治理任务和3个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历史治理项目。确保全市稳定沉降土地达到38.4万亩,历史沉降土地达到10.1万亩。争取将1-2个乡镇纳入全国土地整治试点。全年将建成100个森林和农村示范村和710个重点村,建成5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0多个村庄,新建25个义务植树点。
标题:保护城市生态资源 济宁建成46家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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