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3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彰2019年特赦检察工作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济宁市郊区检察院干警王凯丰被授予“特赦检察工作突出个人”。

济宁一检察院干警获评“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在2019年专项检察工作中,济宁郊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策划实施,努力解决人员少、时间紧、案件多的瓶颈问题。准确把握这项专项工作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察工作,做到无浪费、无泄漏、高效率。王开封同志负责指导基层检察院的大赦检察工作,办理了大量大赦监督案件,成绩显著,为大赦检察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

济宁一检察院干警获评“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资料来源:济宁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标题:济宁一检察院干警获评“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