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具体措施,做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督促县、市局重点查处和整改未经批准和批准的林地使用行为,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表彰监督工作中的突出成绩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辖的原则,强化县乡党委和政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责任。表彰监督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并及时通报批评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甚至向违法人员告密和执法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及时传递违法犯罪线索
我市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及时将涉嫌森林资源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它还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如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交和问责制。
建立监督和通报制度
结合森林资源分布情况、除害线索、信访情况、遥感影像等线索,市内将拉出名单并逐一核对核实。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及早发现和制止非法活动;对查处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制定查处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建立监督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不要把火种带进山里
不要在林区吸烟或用火把照明
不要在山里野餐或烧烤
不要在林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烧山、荒地、田野和草地,堆放等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不要在野外生火取暖
骑车时不要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打猎或放火驱赶动物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灭火和救援
标题:济宁出台措施,破坏森林资源将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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