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报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提示
收件人:城市中市场实体的朋友
主题:提交企业年度报告的提示
每个市场主体都有法定义务按时申报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或公布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或标明异常经营状况,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与此同时,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转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对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单或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限制或禁止。
如果你在截止日期后没有报告。
后果非常严重
为了保持良好的信用形象,
尚未上报年度报告的老板
请迅速填写表格
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的有关部署要求,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当日前已在我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选择公开年度报告的,应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山东)(sd.gsxt.gov)。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公众公布;如果您选择不公布年度报告的内容,您应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向您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纸质年度报告。
掌握这些要点
请如实填写信息
而这些方便的措施,收集起来很快!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累企业信用,优化经营环境,根据国务院最新要求,从2019年年报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统计、海关、外汇等6个部门将实行“多报合一”制度,相关市场主体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提交年报信息。
为了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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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叫我!
亲爱的老板们,赶快行动吧!
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
标题:@济宁企业主,复工莫忘报年报!这些便捷方式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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