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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年报监管的主要思路和突出特点,上海证券交易所7月10日晚表示,今年以来,由于疫情的特殊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年报监管中充分考虑了疫情的影响,及时调整了监管要求和模式。同时,在信息披露监管的基础上,可以提高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性,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风险性。
监督的主要理念和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增强监督的灵活性,根据具体情况优化监督模式。一方面,对于符合延期披露条件的主体,允许其延期披露年度报告,同时督促其努力尽快披露年度报告,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审计机构未能出具意见或拖延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严格要求相关主体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做好事后监督工作,认真杜绝任意拖延。
二是根据行业特点,重视对债券偿还和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信息披露。在审议今年的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时,除了非经营性交易、限制性资产和外部担保等常规关注事项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业务运营的可持续性、现金流的稳定性以及长期和短期偿付能力,要求发行人对相关事项或重大变化和数据大幅波动进行详细分析和披露。
三是合理延伸,加强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机构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监管。今年,在审议资产支持证券年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了对特定原始权利人等相关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特别是对收益权、房地产等资产回收期长、现金流更依赖相关实体持续经营的专项计划,重点关注相关特定原始权利人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对逾期债务、偿债压力等关键事项披露的监管。
四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今年,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审查了年内面临集中支付本金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年度报告。对于近期需要还本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关注公司自身的造血能力、生息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对外融资能力,督促发行人做好前期准备,妥善安排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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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交所:增强债券监管信息披露针对性和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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