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消息2020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济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一是禁止在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中午(12:00-14:00)和晚上(22:00-次日6: 00)施工。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施工现场禁止昼夜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二是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噪声扰民活动,商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使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制造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汽车喇叭广播;禁止在广场舞、徒步团体等文化体育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健身活动;禁止各种流动小贩沿街叫卖。
高考期间,将组织执法人员日夜巡逻,并设立电话热线。违反本通知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严厉处罚。如果你发现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打电话举报。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2612319
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热线:12369
标题:济宁发布通告 加强全市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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