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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与扶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陕甘宁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导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将把做好扶贫搬迁工作落到实处。7月9日,联合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关于扶贫搬迁信贷支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专项信贷支持扶贫搬迁后续工作
根据通知,为加大对异地扶贫搬迁地区和搬迁人员的后续援助,从2020年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在五年内安排1200亿元专项贷款额度,重点支持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搬迁安置地区的产业发展。 支持消费扶贫中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移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
《通知》强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开展专项贷款投放,全力支持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实现22个有搬迁任务省份全部贷款到位。其中,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大型集中安置区贷款覆盖率不低于80%,贫困人口超过800人的大中型集中安置区贷款覆盖率不低于50%;制定利率和贷款条件方面的特殊政策;专项支持资金1200亿元,其中1000亿元用于支持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200亿元用于支持移民安置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根据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要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贷款,倾斜规模,优惠利率,延长期限,支持异地扶贫搬迁的全方位后续支持。当地发展和改革部门及时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如后续扶持政策、移民安置区、扶贫搬迁项目需求等。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加强衔接与合作,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异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做好异地扶贫后续支持工作,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项目信贷支持的实施。
标题:发改委协调农发行5年安排1200亿元贷款额度支持地方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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