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新时期进一步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济宁市军人母亲和优秀军人妻子的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激发全市家庭和军人家庭爱祖国、爱军队、爱家庭、爱亲人的光荣、使命和责任,把济宁市“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市妇联、市退役军人局、济宁军区政治部决定在济宁市开展“十大军嫂”
选择范围
(一)“十大军人母亲”评选范围
一位住在济宁的现役军人的母亲。
(二)“十佳军人配偶”评选范围
住在济宁的军人的妻子。
选择条件
(一)“十大军人母亲”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子女或军队安心服役,为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2.努力工作,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在当地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3.热心公益事业,视子女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战士做好事、做实事;
4.儿童在军队中普遍得到认可,在偏远和困难地区服役的儿童更受欢迎。
(二)“十佳军人配偶”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为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勇于承担家庭负担、努力工作、勤奋工作、成绩显著;
3.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家庭和睦,团结邻里,积极参与创建最美丽的家庭,当地人民反响良好;
4.丈夫在军队中是公认的,那些在偏远和困难地区服役的人更受青睐。
实施步骤
(a)推荐候选人。采纳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组织推荐要求各县(市、区)和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不同层次搜索推荐的基础上,联合推荐济宁市1-2名“十佳军人母亲”和“十佳军人姐妹”。自我推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推荐和自我推荐,登录济宁市妇女网,从“圣城妇女”公共号码下载表格,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所在市妇联报告。
(二)组织评审。成立了由市妇联、市退役军人局和济宁军区政治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团。根据候选人的事迹,评审团研究并确定了“十大军人母亲”和“十大优秀军人配偶”的候选人。
(3)命名通知。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将公布选举结果,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
材料展示
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三份(打印在a4纸上)、一份2000字的事迹材料、2-3张照片(电子版)。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妇联宣传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并将所有材料和照片以电子形式发送至妇联宣传部邮箱。
邮箱:jnflzxb @ ji.shandong
联系人:袁
电话:2348637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421号
下载推荐表格
济宁市“十佳军人母亲”候选人推荐表
济宁市“十佳军人配偶”候选人推荐表
资料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标题:济宁市“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开评啦,身边的好典型快快推荐吧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