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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记者胡宇)7月3日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修改《再融资业务融资融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融资融券细则》)和《再融资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取消证券公司再融资业务融资融券比例的限制,并明确规定《融资融券规则》第十九条:申请提取担保资金,还应符合公司关于现金与应付保证金比例的规定。本合同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相应修改为:“乙方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时,可向甲方申请提取超额保证金。
标题:证金公司修改转融通业务两项规则 取消券商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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