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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昨日就《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修订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导向,拟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兼职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定位、巡回审判的工作机制以及根据案件情况适用差别化的案件审判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的信息,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明确案件审理意见与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明确主席负责制下的“主审—合议”案件审理制度;明确兼职审判成员的职责和定位。兼职委员和专职委员资格相同,职责相同,均由中国证监会任命;明确巡回审判的工作机制;根据案件情况,明确适用差别化的案件审理程序,既维护了法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合理配置了审判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完善各级主体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现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于2008年颁布。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这些措施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执法的新要求。因此,中国证监会计划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修订。
标题:证监会拟修订处罚委组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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