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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联合国知识产权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通知》。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通知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使用的支持力度,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不断创新,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制约了此类业务的发展。”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先,价值难以评估。一方面,从“海量”知识产权中很难挑出具有独立市场价值的权利。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专业性强,商业银行缺乏独立评估能力,外部评估机构数量少,权威性不足,成本高。其次,实现处置并不容易。大多数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离开原企业后效用明显下降,没有成熟的处置和实现市场。针对实践中的这些困难,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通知强调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银行和保险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要求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独信贷计划和专项考核激励,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争取每年合理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贷款数量和贷款金额。
通知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鼓励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一揽子融资和地理标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的可行性。鼓励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和创新(科技)小微企业,推动更多小微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第一贷款”。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支持保险机构依法投资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
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出质人和质押进行调查,登记质押权利,加强抵押物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通知还建议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应建立知识产权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和数据共享,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行使质押权取得的知识产权,维护费用可按程序减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质押登记、信息公示等环节,与商业银行共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处置的有效途径。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良好经验,业务发展良好的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规定实施监管激励。鼓励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中国保监会或者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加强知识产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和持续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加强内部风险评估和资产评估能力建设,探索内部评估发展之路。支持商业银行探索以协商估值和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强对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管,推动落实《通知》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培训,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正在有序增长。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6448笔,比2018年初增加1200多笔;融资余额985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98%。2018年,新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注册金额1224亿元,同比增长12.3%;新增著作权质押担保主债务登记金额79.6亿元。
标题: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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