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文化旅游消费旺季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次。目前,第四届会议已经正式启动,并将延长至全年。在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下,采取“一券一台”的运营模式,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发放文化消费券,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行为,释放文化消费潜力,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
在本市范围内,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文艺演出、图书、报纸、电影、音像、数字文化、文化创意衍生、文化娱乐、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具和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所有文化旅游企业均可申请参与。
什么是文化旅游优惠券?
发放文化旅游券是济宁市在惠民文化旅游消费旺季引导和鼓励大众文化消费的一项重要措施,以电子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可以登录“济宁吕雯”的官方公共号码进行注册。收到代金券后,使用电子代金券在签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惠民折扣、文化旅游代金券扣款(即折扣)等优惠。任何在济宁市消费的消费者,在使用的凭证金额不超过年度限额500元的前提下,可以多次申请。优惠券有效期为7天。它们可以正常使用或在有效期内返回,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如何使用优惠券?
优惠券有两种:普通优惠券和特殊优惠券,有六种面额,即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和200元。通用凭证可以在所有合作单位使用;特殊凭证可以在相应的合作单位或地区使用。济宁市发行的全省通用凭证和地区凭证一般不叠加。
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包括文艺演出、图书、报纸、电影、音像制品、传统工艺品、数字文化、文化创意衍生产品、文化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特殊餐饮等行业。使用优惠券的特定企业和商家必须是已经签署进入消费季节的合作单位。
如何收集凭证?
▼下面的重点是如何在500元人民币内得到它?
市民和朋友只需注意“集宁吕雯”的公开号码。在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在服务平台上获得惠民消费券,购买喜爱的文化旅游产品。
提示:使用优惠券时,优惠券金额不得超过单次消费营业额的规定比例,其中产品消费补贴为20%。一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一个产品不能分成两次或多次消费。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这些优惠,消费旺季的代金券的领取上限设定为每人最多500元。
目前,济宁市文化旅游局已于3月11日和4月22日发放了两批共计40万元的文化旅游券,涉及图书、文化创作、非遗产品等特殊产品。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关注和参与消费旺季。
标题: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消费者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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