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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者不得买卖股票”一直是证券行业的道德底线,但“近水楼台”的职业便利和巨额金钱诱惑往往让人贪婪。
早在2017年8月,一则消息“区知行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002939,诊断股票)被捕”席卷金融界。两年后,这个消息终于被证实了。据中国判断文献网发布的最新文件显示,区知行与泰新基金的基金经理袁某合谋设立了一个“鼠标仓库”,累计交易金额超过2.81亿元。因此,区知行被判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他在一审中被判处五年监禁,在二审中被改为三年零六个月。
此前,分析师的非法股票交易案件时有发生。然而,“狱中股票交易”是罕见的,证券从业者需要“做和珍惜”。
监狱里的明星分析师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知行被逮捕."这个两年前的老故事现在有了新的答案。
日前,中国判决文件网宣布,刑事判决显示,区知行因与基金经理袁某共同建立“老鼠仓库”而被判使用未披露信息进行交易,最终导致入狱的后果。
2018年7月5日,区知行、袁某因使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同年9月5日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区知行作为长城证券的研究员,利用其为泰新基金公司提供证券研究和咨询的职务,频繁向泰新基金公司泰新第一战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三单元基金经理袁某推荐股票,并提出了具体的买入或卖出建议。
在这方面,袁谋明知道区知行非法买卖股票,仍然使用他负责管理的资金买卖区知行推荐的股票,并将股票投资决策、基金交易等未公开信息反馈给区知行。区知行利用从袁处获得的上述未公开信息,违规使用其控制证券账户,在泰新创投基金之前、同时或之后买卖了79只相同的股票,累计交易金额超过2.81亿元,非法获利超过324.03万元。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瞿志航、袁某分别作为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因其职务关系共同使用袁某获得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均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
最终,一审法院以使用未披露信息交易为由判处区知行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50万元;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
据公开消息,瞿志航毕业于中山大学。自2001年开始执业以来,先后在东莞证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600837)、华创证券等多家券商执业。2014年2月,区知行加入长城证券担任董事助理。卖家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在其职业生涯中多次入围新财富榜。
2017年8月,区知行被捕的消息不胫而走。当时,长城证券说,它没有核实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被逮捕。根据判决,区知行、袁于2017年8月15日被公安机关逮捕。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2017年10月19日,区知行的执业证书状态变更为辞职。
二审和二审都被从轻处罚
据悉,本案一审适用刑罚认可程序,因此一审控辩双方并不激烈。一审期间,区知行退还了相应的非法获利款。另外,两人都是自愿认罪的,所以对袁从轻处罚,对瞿志航从轻处罚。
但由于袁是具有特殊主体地位的基金管理人,且参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缓刑。对此,袁提出上诉,认为原判决过重,要求缓刑。辩护人还指出,袁虽然在客观上帮助配合了区知行的犯罪行为,但其主观恶性较小,从犯、自白、自白、处罚等处罚情节较轻,故请求从轻、缓期执行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袁,80后基金经理。据公开信息,她于2007年5月加入泰新基金,先后担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财务顾问部研究员和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自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袁担任泰新第一战略基金经理,回报率为30.28%,年化回报率为4.93%。
2017年8月30日,泰新基金发出更换基金经理的通知,称袁因“个人原因”离职,在“是否调任公司其他职务”一节中被宣布为“是”,并表示已在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办理了注销手续,袁当时应受公安机关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金额超过100万元,被视为“情节严重”。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司法解释已经生效,因此在定罪量刑时采用了“从宽处理”的原则。
在二审判决中,上海市高级法院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从轻处罚两人。在收回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将区知行的五年刑期改为三年零六个月,罚款减为320万元;袁的三年刑期被改为两年,罚款被减为15万元,但仍未执行缓刑。
非法股票交易已被多次禁止
在三个指令和五个应用程序的监督下,证券从业人员的非法股票交易仍时有发生。经纪分析师凭借其独特的研究优势,也有许多“真刀真枪”进入市场的操作案例。
2017年,当区知行被捕时,长城证券的“前”董事刚刚因非法股票交易被罚款1000万元。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书,前长城证券总裁助理、金融研究所所长黄钦来在长城证券任职期间,利用其他三人的账户买卖股票,交易总额1.09亿元,利润363.6万元。据此,北京证监局对黄钦来实施了“不罚三罚”的行政处罚,总金额为1454.38万元。
此外,2017年底,原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郑江也因在职业生涯中买卖股票受到处罚,总购买金额达到4.7亿元。然而,由于利润只有53700元,在“两罚不罚”后,罚款总额只有161000元。然而,由于严重违法,郑江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五年。就就业情况而言,在加入安信证券之前,郑江还担任过长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
除了分析师之外,从证券监管系统近年来对违规股票交易的处罚决定来看,销售部门的员工、经理、交易部门的经理、资产管理部门的主管、基金业务部的经理、信息技术人员、纪委的监督……所有岗位都有违规股票交易。
事实上,证券从业者是不允许把买卖股票作为行业的红线的,这在业内引起了很多批评。特别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员工违规股票交易的检查明显加强。由于证券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比普通交易者更容易获得信息优势,并且还会面临利益冲突等问题,因此股票交易以前就被各种法规所禁止。
2017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伟在两会上提出修改证券法相关内容,放宽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但是,有必要建立禁止内幕交易和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来规范证券公司员工的股票投资行为。
李玮指出,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规范和监管体系的日益健全,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特别是合规制度和信息屏障制度得到了完善。禁止员工以“一刀切”的方式买卖股票是过于简单和不公平的。
但是,在监管发布之前,证券从业人员仍应遵守相关规定。毕竟,这里有“狱中炒股”的先例。实践证券并不容易,需要去做,去珍惜。
标题:炒股炒进监狱!券商研究所所长伙同美女基金经理 合谋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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