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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产品标准化程度的提高和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向消费驱动的转变,零售业务自然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的竞争焦点和利润形成中心。

然而,最近发布的上市银行财务报告显示,零售贷款业务的不良贷款率初步呈现上升趋势。鉴于上市银行零售贷款占比接近40%,如何整合零售业务红利,控制零售贷款风险,已成为现阶段金融业所有参与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谨防多头授信 造成的共债风险

自2018年以来,个人贷款风险一直在上升,这在大型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中更为明显。根据2018年年报,平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分别比上年上升0.14、0.49和0.61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由于信用卡业务发展缓慢,交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不良率分别达到2.49%和2.38%,在各大商业银行中处于最高水平。延伸到全行业,根据万德数据库样本银行的信息披露,截至今年6月底,大部分银行的不良率有所下降,但与此同时,个人贷款的不良率比上年末上升了0.1个百分点,达到1.25%;同期,信用卡不良率同比上升0.29个百分点,至1.81%。与整体贷款业务相比,零售贷款业务的风险呈反向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业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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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这是信用卡业务。

早在2014年,当地监管机构就相继提出,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申请人的综合还款能力以及其他银行的授信情况,统一决策确定我行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控制的原则和标准。其中,特别是对于长期授信问题,监管机构也提出了“刚性扣款”政策,要求该政策覆盖所有新发卡客户和已经提高固定额度的客户。近日,浙江省银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不仅重申了对持证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的流向和使用的要求,还强调严格控制信用卡实名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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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近几年来,有执照的金融机构已经根据监管要求形成了信用卡业务的标准,但这还远远不够。

首先,许多银行已经注意到信用卡发行中“刚性扣除”的监管要求。然而,由于传统的风险偏好意识和对消费贷款流的关注不足,一些信用卡业务风险及其衍生风险正在逐步显现。据记者观察,许多银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时,往往会向公务员等传统意义上的优质客户发放优质信用卡,以稳定这些客户群体。但是,他们当中对大额贷款的需求很少,有些人甚至会借出相应的金额进行一些投机交易,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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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随着新的金融实体和业务的发展,许多“类似信用卡”的产品和非许可机构没有被纳入“刚性扣减”的监管要求,这间接加剧了“共同债务”的可能性。例如,招商银行在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信用卡贷款不良率为1.30%,比去年年底上升了0.19个百分点。其中,连带债务风险是不良贷款率上升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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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这是个人商业贷款。

在小额信贷受到政策和监管大力推动的背景下,个人商业贷款正成为许多银行“急于求成”的标准。

客观地说,个人商业贷款的需求量小,期限短,银行发放此类贷款不会造成过度的风险暴露。然而,当许多银行向同一主体放贷时,就会形成多重贷款,而每笔小额个人贷款的风险就会放大。对于发放个人商业贷款的银行来说,风险防控和足额发放是必不可少的。银行机构应在充分考虑业务实体的风险和用途的基础上,尽量充分满足其贷款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长期贷款的可能性。此外,如果业务实体的其他贷款来源在贷款期限内超过一定的上限,银行机构有必要也有权利考虑停止发放贷款,以保持自身的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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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无论是信用卡业务还是个人业务贷款,长期贷款引发的连带债务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机构个人贷款不良率上升的关键因素。监管不力和机构业务发展不规范共同导致了这一问题。在下一阶段,监管当局应逐步覆盖对所有金融产品和非许可金融机构的监管,并在此基础上设定个人贷款上限作为监管依据。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贷款时,应在综合考虑贷款人风险偏好和综合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尽可能充分发放贷款,严格跟踪贷款流向和使用情况,积极规范自身业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竞争环境。

标题:谨防多头授信 造成的共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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