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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报告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产学结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议》提出,要用五年的时间建设约50个产教结合城市,在试点城市和试点省份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和培育1万多家产教结合企业,建立产教结合企业制度和激励政策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根据《纲要》,全国产教一体化试点对象包括:一是产教一体化城市。从2019年起,首批约20个产学结合城市将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推向全国。据了解,首批全国产教结合城市试点建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陕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计划单列的城市有宁波、青岛和深圳。
第二,产学结合的产业。省政府在推进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一体化的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形成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产教一体化,强化产教一体化中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产教一体化的标杆产业。
第三,产学结合的企业。积极建设和培育一批深入参与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在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中发挥引领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展深化产学结合的试点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将被压缩并下放到各地级市。为了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计划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进行试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并有相应的软硬件基础支持。产学结合城市建设将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50个城市综合平衡。除直辖市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外,各省、自治区将重点建设1-2个改革基准城市,这也是改革的基本要求。根据这两批试点项目,第一批将按照经济、产业和人口基础支撑强、教育资源相对集中的原则,建设20个左右的城市,确保基准到位、示范到位,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再向全国推进。
该负责人指出,在实施创建和培育1万家企业的任务中,全国通过试点建设了约50个产教结合城市,初步考虑力争在每个试点城市(东、中、西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创建和培育约100家产教结合企业,带动其他地区创建和培育5000多家企业。同时,发挥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的主导作用。
标题:今年起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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