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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四季度,对银行违规行为“混乱”的正常监管和处罚状态丝毫没有放松。据统计,从10月8日至10月12日的5个工作日内,各级银行保险监管系统共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62笔罚款,罚款总额超过2500万元。共有31名相关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信用审查不严、非法住房贷款等乱象成为监管重点。
此外,10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鉴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0万)和广发银行在以往重大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当时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和追究。
62单罚款总额超过2500万元
“十一五”后,监管部门对银行业开出了一批罚款,数额超过100万元的大额罚款频频出现。从门票数量来看,从10月8日至12日的5个工作日内,银监会共发出6张门票,罚款200万元;银监局共发出21张罚单,罚款2040万元;银监局签发35张同级票,罚款330万元。共开出62张罚单,罚款2570万元。
从被处罚人员数量来看,2019年第四季度初,共有31名相关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其中28人被警告,2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人被判处终身禁止银行工作的“最高处罚”。
700万张罚单的“放行”也是指诸如银行业信用审查不严和非法住房贷款等混乱情况。10月10日,北京银监局、浙江银监局发出数百万元罚款,兴业银行(601166)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阜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点名”。如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通过银行间投资规避监管指标,被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并被给予6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因信贷资金转定期存单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业务违规办理、资金监管不到位、信贷资金非法用于投资购房、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罚款290万元。富阳农村商业银行向大股东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优于与非关联方的类似交易;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购房款,被浙江省监察局罚款225万元。
2019年是“严格监管”力度继续巩固和深化的一年。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银监会派出机构、地方银监局和地方银保分局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罚款约2530元,罚款总额约为6.8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老案例”受到处罚
在2017年的强力监管下,银行监管系统的罚款“升至1亿步”,广发银行因惠州分行非法担保“侨兴债”被罚款7.22亿元,这是迄今最大的一笔罚款。2018年,浦发银行成都分行隐瞒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拆分授信、越权审批等方式,非法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保理业务,向1493家空空壳企业发放信贷775亿元。为换取相关企业对我行不良贷款等问题的出资,由四川银监局依法发行
鉴于上述两家银行在以往重大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银监会近日依法对当时的董事长和高管进行了处罚。中国保监会指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此前违规发放贷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严重忽视分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检查和整改。同时,还存在重大审计发现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关键岗位轮换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2012-2016年期间,广发银行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指标不达标,员工行为管理、轮岗制度、案件防范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
中信银行(601998)等银行被罚款
中国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的两项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两家股份制银行因非法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被罚款100多万元。业内人士分析,信贷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是监管混乱的焦点。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是:非法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通过银行间投资非法规避监管指标、非法修改金融协议文本、非法为企业股权投资提供融资、非法向普通客户销售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金融产品。北京银监局责令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是:信贷资金被转存单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业务被非法处理,信贷资金被非法用于投资和购房,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票据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银行间投资通过信托渠道违反土地储备贷款。 理财资金违规被借款人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理财资金违规通过信托渠道投资于审批文件不完整的建设项目。 北京银监局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处以2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浙江银监局8日披露的罚单显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被罚款195万元,包括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当和挪用贷款购房款;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公司经营;公共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权等。此外,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分行因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被罚款50万元。
风险防范面临巨大压力
2019年第四季度,将继续严格监管。银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效规范履职,全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监管思维仍将保持抵御风险的高压态势。”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认为,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出台了许多政策,花了不少力气整顿金融混乱,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来自内外的风险防范压力仍然很大,严格监管预计仍将是未来的主旋律。
在严格的监管下,银行业如何度过“痛苦期”?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刘成表示,任何监管都将在一开始经历一段不适应时期,这将导致商业银行进行自我改革,改变多年形成的规章制度,以加强监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严格的监管将成为金融机构的自觉行为,而一旦这种监管得到坚持,就会形成一种习惯,使企业度过监管的“痛苦期”。
标题:浦发行等“旧案”领罚 银行业一周收62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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