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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将从2020年开始对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估。评估期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协会将根据评估结果将证券公司分为三类。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介绍,《评估办法》旨在引导证券公司珍惜声誉,坚持“质”与“量”并重,严格遵守《企业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性规则,履行中介机构职责,提高企业债券承销和委托管理质量,有效防范企业债券业务风险。
将五个指标分为abc三类
自2015年初《企业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审计理念和市场规模的实质性变化也要求承销机构具备全面提升的执业能力,加强风险控制的合规性,切实履行“把关人”义务。
基于此,为促使承销机构回归岗位,本次发布的《评估方法》构建了以制度和人员为保障、以业务能力为驱动、以合规展示能力为支撑、以项目风险控制有效性为约束、以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为动力的公司债券业务实践能力评估体系。
具体而言,《评价方法》设定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实践能力的五类评价指标,包括证券公司公司债券基本保障能力、公司债券业务能力、公司债券合规展示能力、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有效性和国家战略服务能力等。
分析师表示,这五类指标主要考察证券公司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业务的规范运作;前端承销和后端委托管理的风险控制,对国家战略的贡献。
根据《评价方法》,上述五项指标占总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20%和10%。其中,权重为30%的企业债券业务能力占比最高。同时,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协会将证券公司分为三类:甲类、乙类和丙类,分别占30%、50%和20%。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证券公司增加了他们的债券业务,无论是人员配备和收入的比例都有显著增加。但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债券的风险敞口也逐渐增加。在“评估方法”被分为甲、乙、丙三类后,领先券商与落后机构的区别将逐渐体现出来。
事实上,在研究制定《评估办法》的过程中,协会广泛征求了监管部门、相关系统单位和行业的意见。总的来说,业内人士认为,《评估方法》的思路体现了尊重市场主体自律和合规的会展业基本精神,有利于激发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创新活力,增强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实践能力,促进债券市场良好生态的形成。
注重“质量”和“数量”的共同提高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公司债券的发行量也在上升。然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债券市场的违约案例数量逐渐增加。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两市已有10多家a股上市公司拖欠了近30笔债券。
“公司债券违约数量增加,这既有宏观经济原因,也有公司自身转型发展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这是由公司自身的内部因素决定的。”市场参与者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中介的券商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提高公司债券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该评价方法的多重评价指标也有助于降低行业“价格战”的恶性竞争程度。
在这方面,《评价办法》中设定的许多重要评价指标都是为了提升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质”和“量”。
具体而言,第一项考核指标“基本保障能力”主要包括券商债券体系建设指标、从业3年以上的公司债券业务人员比例指标和公司债券内控人员比例指标,得分为20分。第四项指标“项目风险控制有效性指数”,总分为20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在公司债券业务前端承销风险控制和后端委托管理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
在业内人士看来,无论是从业3年以上的公司债券业务人员比例,还是证券公司承销或委托的公司债券项目违约情况,都体现了监管和风险防范的要求。
此外,本评价方法中权重比例最高的“企业债券业务能力”指标包括三个子指标:企业债券业务收入指标、企业债券承销项目数指标和企业债券承销金额指标。在市场参与者看来,这种评估体系是避免行业“价格战”的具体体现。
“收入指标、项目数、核保金额的分值设置反映了监管部门打击价格战的意图。”据一些业内人士称,过去,对券商的整体评估是围绕承销商数量和承销金额进行的。因此,一些券商利用极低的承销费来冲劲,导致行业内恶性竞争。现在根据以上三个子指标打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行业的合理回报,有助于促进“量”和“质”的共同提高。
加强金融服务的国家战略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方法》中的五项评估指标之一主要反映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对国家战略的贡献,该项为加分项,满分为10分。
目前,该指标主要包括一带一路承销的公司债券金额排名、扶贫承销项目数量、绿色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每个指标满分为4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为国家战略服务的作用逐渐凸显。2019年上半年,中国绿色企业债券一级市场引人注目,首次超越绿色金融债券,成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启动以来半年度绿色债务统计中最高的发行类型,分别占28.57%和31.80%。与此同时,扶贫公司债、“一带一路”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支持国家战略的债券也频频出现。
据业内人士介绍,《评估办法》专门设定了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的指标,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在引导行业机构、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战略作用方面的思路,有助于券商在同等条件下向这些项目倾斜。
标题:新规旨在防控风险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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