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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19日表示,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于近日发布。根据规划,到203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将形成更加成熟有效的绿色综合开发体系,成为示范和引领长三角高质量综合开发的标杆。

根据规划,综合示范区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标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总体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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