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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现金的步伐正在逐渐接近,一些非法活动已经在市场上浮出水面。央行在1月份两次“造假”,建议不要相信数字现金的“假货”。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行了合法的数字现金,一些机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交易相关的数字产品,如“dc/ep”或“dcep”。央行强调,它没有发行法定数字现金(dc/ep),也没有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不是合法的数字现金,并且合法的数字现金通过互联网的投放时间是不准确的信息。
同时,央行表示,目前所谓的合法数字现金发行是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个别机构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欺诈和传销。请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不要轻信,防止利益受损。
12月11日,央行再次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重申这一点。在一个月内,央行已经两次传出谣言,从中不难看出近期以数字现金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十分猖獗,其背后的风险不容忽视。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发行虚拟货币、ico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上述活动。
“加强监管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为了反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比如海外。二是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比较研究部主任陈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
最近,监管当局也开始采取行动。去年11月,中国央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称,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行为有所抬头,投机行为盛行,价格飙升、暴跌,风险迅速积聚。上海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央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市两级相关部门,对上海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进行专项整治,责令在境外注册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排水等服务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立即整改并撤出。此外,下一步,上海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央行上海总部将继续落实公告要求,持续监控辖区内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防患于未然。
此外,地方监管当局也加大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力度。11月2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防范“虚拟货币”违法行为发出风险警示。据指出,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推广,虚拟货币投机最近有所上升,一些非法活动已显示出死灰复燃的迹象。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部分企业以“区块链创新”名义在中国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一经发现,将按公告要求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11月20日在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表示,为了规范和指导新技术的应用,已经制定了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17项金融行业标准,并正在加紧研究制定。
范一飞表示,金融标准建设亟待解决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顺应金融行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应用的发展趋势,注重数据安全。要跟上数字金融的热点领域和发展趋势,做好国内标准需求的预判工作,继续加强金融标准对金融治理的支持。从央行相关人士最近的声明来看,这17项金融行业标准仍在研究之中。
标题:央行一个月内两度打假“冒牌”数字货币 监管部门围剿非法活动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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