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4字,读完约1分钟
9月2日,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601988)(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宣布,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可以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甲级承销业务。
据悉,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8月21日宣布,外资银行会员将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甲类主承销业务的市场评估。截至2019年8月28日,共有6家外资银行会员提交了参会材料。交易商协会秘书处组织相关机构和市场成员代表进行市场评估,形成评估结果,经交易商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批准,并发布关于外资银行增加一级主承销商相关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公告,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可以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甲级牵头承销业务。一级主承销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主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主承销业务人员,建立健全主承销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甲类主承销会员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交易商协会可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主承销业务资格。
标题: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获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3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