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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板块报价报告的规格来了!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对各类券商进行科技板块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当前科技板块项目发行过程中部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存在的质量控制不严、内容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证券公司履行职责,有责任推动新股合理定价。
价格报告应遵循八项基本原则
本通知在节前发布,主要向各证券公司发布,并抄送发行部门、机构部门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业协会确定了投资报告的总体要求:
第一,独立、审慎和客观。
第二,信息来源具有权威性。
第三,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主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应独立撰写投资报告并签字。同时,承销团其他成员的证券分析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撰写投资报告,但他们应保持独立并签名。
第五,投资报告所依据的发行人相关信息不得超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已公布信息的范围。
第六,证券分析师在撰写投资报告时应采取专业态度,采用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
第七,在合理的数据基础和事实基础上,认真提出研究结论。
第八,分析和结论应保持逻辑一致性。
加强投资报告质量控制的七个方面
在内容要求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投资报告内容的质量控制。
首先,分析行业和公司现状。行业分析应包括发行人的行业分类和行业政策,其中行业归属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并说明依据,不得随意选择。应在发行人与其主要竞争对手(如可比公司等)之间进行客观比较。)来评估公司的行业状况。同时,对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独立分析和预测。行业数据的来源应具有权威性,并注明来源。
公司分析必须基于行业分析。我们应坚持独立审慎的原则,包括分析业务模式、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分析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公司状况。
二是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应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发行人和可比公司(如有)的投资价值,并阐述其竞争优势。选择可比公司应客观、全面,并详细说明选择可比公司的依据。报价报告中的可比公司原则上应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一致,不得随意增减,但可以证明发行人的估值结论并非有意通过增减可比公司而得到改善的除外。同时,应列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有)。如果相关公司不盈利,可以选择其他估值指标。
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两个口径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应同时上市。具体来说,可比公司的市盈率为1,如:收盘价*当日总股本/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可比公司的市盈率为2,如收盘价*当日总股本/本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三是对筹资项目的分析。发行人募集的投资项目应进行分析,说明对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影响。
第四,盈利能力的分析和预测。应分析和评价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同时应制作发行人的利润预测模型,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预测,以及完成预测需要制作的其他辅助报表,从而预测公司未来资产负债、利润和现金流量相对完整的财务状况。在进行利润预测之前,证券分析师应明确利润预测的假设,并做出清晰详细的解释以说明其合理性。利润预测过程应该谨慎合理。
第五,估价方法和参数选择。至少应提供两种估价方法作为参考。列出每种估价方法的假设、主要参数和主要计算过程。投资报告不得预测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使用的参数和估值方法应当客观、专业,并对选择参数和估值方法的依据进行分析和说明,不得随意调整参数和估值方法。主要计算过程应完全合理。
第六,估价结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区间、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假设下的每股估值区间、相应的发行市盈率以及应给出的计算方法。在行业市盈率的比较分析中,发行人的行业归属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相关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应按照充分激励风险的原则客观列示。投资报告还可以给出反映发行人行业特征的估值指标,如市盈率。如果发行人尚未盈利,它可以给出反映发行人行业特征的估值指标,如市场销售比和市净率。
第七,风险警告。应在投资报告的显著位置给出充分的风险预警,并应具体说明如果利润预测假设不成立对公司利润预测和估值结论的影响。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应依次披露,并列出发行人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所有潜在风险。同时,应对披露的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如果无法进行定量分析,则应进行相应的定性描述。应在投资报告的显著位置提示投资者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
各种估价方法都很清楚
就估值结论而言,具体而言,需要估计发行的市值范围,假设每股的估值范围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并给出三个口径的发行市盈率。
对应的市盈率及计算方法1(盈利企业),如:发行价格×发行后股本总额/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
对应的市盈率及计算方法2(盈利企业),如:发行价格×发行后股本总额/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
对应的市盈率及计算方法3(盈利企业),如:发行价格×发行后股本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度预测净利润。
关于a股+h股企业市盈率的计算,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原则上参照《a股市场行业静态市盈率计算说明》。
对于同行业(盈利企业)的市盈率,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确定行业,并选取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作为参考。
当发行人尚未盈利时,中国证券业协会给出了发行市场销售率的两个标准,一是发行价格×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一年公司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二是发行价格×发行后的总股本/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度预测。同时,它还给出了发行价格与账面价值的两个维度的比率,一个是发行价格x发行前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发行后的总股本,另一个是发行价格x发行后的总股本/当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研究员的工资不得与项目业务收入挂钩
在内部控制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投资价格报告的内部控制。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确保投资报告的合规性要求,强调投资报告撰写人员的薪酬不应与相关项目的业务收入挂钩,证券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部门和发行人不应判断投资报告的内容。
在科技股定价中,科技股突破了23倍市盈率的红线,取消了直接定价法,采用市场询价法确定发行价格。首先,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作为机构投资者结合自身投资研究情况进行独立报价的参考。在剔除和比较各种基金的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标题:科创板投价报告迎规范!八大原则+七方面质量把控 多重估值指标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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