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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在磴口县拥有天启城建基础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的不良债权及从属权利,拟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
截至收购基准日,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金额为73,002,843.82元,其中本金54,097,743.12元,利息18,905,100.70元。债权资产所在地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详情见下表:
公式
缺陷描述:
1.磴口天启城建基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土地上有建筑物,该建筑物不是债权的抵押物。担保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
2.巴彦淖尔市大兴高科技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抵押万里川酒店目前处于在建未完工程状态,可能存在竣工验收前已出具产权证,抵押前可能出租或出售其他资产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
3.有一种风险是,某些债权下的担保可能无法完全实现和支付。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有效法律文件及法律法规计算。上述债权及其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借款人或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变更名称、变更制度、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相关承债单位和/或主管部门应代为履行义务或清算责任。
3.本次公告中有可能未完全披露资产缺陷。投资者必须充分了解、了解和确认主债权和有担保债权的现状、缺陷、瑕疵及显性和隐性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未能获得预期收益的后果。
处置方式:单户公开处置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处置方式有拍卖、公开招标、挂牌转让等。,现已公布。
交易条件:买方需要有良好的信誉、支付能力和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无黑恶势力参与,无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此外,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警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参与资产处置的相关人员、上述相关人员涉及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与不良债权转移的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异议和协商将同时被接受。
受理宣传事宜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1-5180594
受理拒绝、阻碍协商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韩先生0471-698100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街54号金融大厦911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9日
协商或异议有效期:2019年10月28日
标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竞价处置公告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4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