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金融业开放步伐继续加快。11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其中,在金融领域,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范围限制被完全取消。在业内人士看来,这项措施将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中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要求将与时俱进,那些过时的标准有望被淘汰或改变。
11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内容,有必要加快金融业的开放进程。全面取消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
在银行和保险方面,《意见》指出,应降低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和保险机构以及开展相关业务的量化准入条件,取消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和分行的总资产要求,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年限和总资产要求。扩大投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取消中外合资银行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机构。继续支持按照境内外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
交通银行(601328)(港股03328)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今天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表示,取消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业某些领域的业务范围限制,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同时也在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此外,连平认为,随着时代的进步,中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要求将与时俱进,那些过时的标准有望被淘汰或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银行业和保险业取消部分外国投资者设立机构的准入条件外,《意见》还表示,2020年将取消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1日,证监会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将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例的时限。具体而言,从2020年1月1日起,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例限额将被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例限额也将从同年4月1日至12月1日被取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外资金融机构的许多申请已经被批准或接受。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未来外资持股比例的进一步放开,外资完全控制的金融机构也有望出现。
此外,在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尽快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资本账户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度改革,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自主选择举借外债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将其资本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特别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对中国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总的来说,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将促进金融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改进,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的活力。目前,中国金融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关键时期。中国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金融工具和参与者的丰富性。因此,中国的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都应该采取相关措施,积极适应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化。
标题: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全面解禁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4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