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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济宁市房地产登记十大误区》,要求全市房地产登记服务大厅张贴、悬挂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并在工作中认真实践。
“十个不准确之处”是: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执行上级决策安排和工作安排不及时、打折扣。
(二)不准要求群众反复报送材料,实行“一次性通知”制度不到位。
(三)无强制公证。
(四)不准超过承诺的业务完成期限。
(五)不得违规收取注册费,严禁向小微企业收取注册费。
(六)不准冲向群众,推诿莫莫。
(七)不准要求当事人对现有测绘成果进行测绘和权属调查。
(八)不准泄露注册信息。
(九)在房地产登记过程中,不得以“吃拿卡”的方式接受宴会或索要礼品。
(十)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标题:勇担当强作风,济宁市不动产登记有这“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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