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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8月10日电(记者何、赵九龙)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难捕难退渔民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已退渔民的基本生活救助与安置保障政策的衔接,充分利用各种救助政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渔民,均按规定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通知指出,要加强“一人保险”政策的落实,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渔民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照“一人户”标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通知中明确规定,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固定供养(救济和供养)的渔民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或者无能力履行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均按规定纳入当地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符合救助贫困儿童和残疾人条件的,按规定执行相关政策。对因灾害、灾害和疾病暂时陷入基本生活困难的渔民,应当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对于有特殊重大困难的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临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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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苏:符合条件的长江流域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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