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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10日电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发布了《贫困人口生活保障政策指引》,从落实政策、简化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做好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落实全纳保障政策方面,《指引》要求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包括贫困家庭中尚未脱贫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并参照“单户”建立卡,坚持对符合全户保障要求的人员实行全户保障,不检查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其得到保障。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纳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困难群体,如未脱离贫困者、脱离贫困者、边缘贫困者、患病者、残疾人、孤儿等。,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工作、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居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救灾结束后,仍有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应按政策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对于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如因疫情无法重返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政策、不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农民工,本指引建议由农民工或其常住户口支付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对于受灾群众,他们的基本生活受到洪水的影响,其他社会救助体系暂时无法覆盖他们,有必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通过临时救助来拯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指导方针》还明确指出,有必要改善贫困人员的身份识别条件,并将贫困人员援助和支持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岁延长至18岁。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但尚未脱贫的特困人员纳入救助支持范围。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扶助服务机构为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已办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低收入或无偿的集中照护服务。
标题:安徽:加强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 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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