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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松才

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这次下发的《意见》明确指出,新增宅基地要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村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宅基地和闲置建设用地,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建设。《意见》要求依法确定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宅基地用地的相关标准:一个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人多地少地区每户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标准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相关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意见》明确规定,按照统一规划批准建房或集中居住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房、拆旧房”的要求,按有关规定退出原有宅基地。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建筑标准建房,严禁私自建房。对于“一户多房”的村民,《意见》要求各相关区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各种方式鼓励因继承、赠与或购房而在城市定居并形成“一户多房”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具体住房补偿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确定。《意见》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自住住房和农村自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户籍政策,禁止城镇居民户籍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户籍在农村之间的迁移。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防止各种违法建设,明确要求“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造别墅和私人会馆,严禁以出租或振兴为名,违反法律法规侵占、买卖宅基地。”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北京明确“一户一宅”标准

给其他地区带来积极的示范效应

对于北京此次发布的《意见》,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一户一房”的说法以前也有提及,但过于笼统,难以落地。《意见》真正提出了“一户一房”的标准,规划了实现路径,明确了权利和责任,使这一方法真正得以实施。关于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标准,赵秀池说,在农村地区建房相对简单,没有严格细致的要求。这一次,规划概念扩展到了农村住宅。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部主任严跃进认为,这项政策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方向,明确了几条红线。结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的《关于农村建房八大误区的通知》,预示着北京市今后的宅基地管理将更加严格。严跃进认为,北京市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不仅将服务于北京地区,也将对中国其他城市的宅基地管理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这将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农村住房问题,同时防止非法使用宅基地。此外,通过这些政策,有必要控制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时的违规操作,特别是在北京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出租房的过程中。严跃进说,北京的《意见》对盘活闲置土地、支持农村振兴有积极作用。诸葛房产搜索数据研究中心的分析师王小妮认为,宅基地是中国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没有得到有效管理。事实上,村民私下占用集体土地。《意见》的颁布将有助于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美丽农村建设,保护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王小强表示,北京新增土地稀缺,农村宅基地也受到城市居民的青睐,经常被用作度假场所。《意见》明确禁止宅基地的市场交易,禁止城市居民私自购买宅基地和建造别墅、会所,将杜绝此类现象。就国内土地市场而言,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利于全面掌握各类土地的使用情况,对土地进行统筹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标题: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北京明确“一户一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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