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制定了《2020年7月污染防治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月底,济宁市将突出重点任务、重点时期和重点领域,围绕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整顿指挥部监督的问题在前期进行“回顾”,并督促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落实污染治理责任。
根据“方案”,济宁市将针对涉及vocs“分散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化工、焦化、制药、橡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的vocs治理、油品储运销售监管、加油站错加油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全市492家重点vocs企业是否编制了“一企一策”,处理设施的废气收集率、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是否满足vocs收集和处理的要求,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是否在白天10: 00至16: 00的高温时段进行室外喷涂作业,如建筑墙面粉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标线、栏杆喷涂等。主城区将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执法,重点检查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油烟和加油站的企业,有效减少主城区的臭氧污染。
对于各类扬尘污染源的控制,济宁市将重点监督检查建设、拆迁、水利、道路、园林绿化等各类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的“百分之八百”;露天开采和修复、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是否符合行业粉尘指南的要求;港口码头、煤矿堆场、露天矿山、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是否留有现场看守人员,是否符合行业粉尘指南的要求。同时,在道路清洁方面,我们将重点检查济宁市县的城市道路、普通国道、县乡道路是否清洁;是否加强道路清扫,特别是施工现场、电厂、非煤矿山等周边道路是否到位。
《建议》中提到,对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控制,济宁市将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超标排放、抛撒、泄漏等;各重点车辆单位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登记并取得环保标志,车辆抽样检测是否符合标准。重点查处重型柴油车闯禁区、柴油车超标排放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道路带泥、超载运输、无证无照运输等行为。同时,还将检查济宁市及县城的餐饮业油烟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使用散煤现象,是否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要求配备、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或净化设备未及时清洗更换的现象。
此外,济宁市将根据全国各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重点检查是否推进中央督察整改、燃煤发电机组、石材加工、砖瓦企业整合淘汰、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企一策”治理等重点任务。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报告、揭露和监督,对各县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或相关部门进行揭露、通报和约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相关问责措施启动责任人问责程序。
标题:降低臭氧污染 济宁污染防治督查7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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